为了规范黄冈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秩序,加强管理与监督,保障参与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廉洁、高效。经黄冈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遴选2016年-2019年与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合作的8家地价评估中介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参加遴选地价评估中介机构的条件
申请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
2、具备在本市范围内执业的资质证明; 3、填写并提交公告附件一《黄冈市区遴选地价评估机构申请表》;
二、遴选时间安排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遴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评审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
三、遴选流程
1、发布遴选公告。
2、接受报名:申请人按公告发布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黄冈市国土资源局308室接受资格审查,符合遴选条件的领取遴选文件。
3、组织申报材料:通过报名审查的申请者按照《遴选须知》的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市国土局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9点之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申报材料。
4、组织评审:黄冈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1月15日上午9点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现场拆封评审,根据评分结果,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从申请报名的中介机构中选定参与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合作的8家地价评估中介机构。
5、实地考察:黄冈市国土资源局将对通过遴选综合评分排名前8名的地价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地价评估中介机构提供资料造假或其他查实的质疑将取消其通过资格,排名靠后的地价评估中介机构依次递补。
6、结果公示:对通过遴选综合评分排名前8名的地价评估中介机构进行实地考察结束后,将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黄冈市国土资源局等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和质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 、签订委托合同。公示期满未发现提供资料造假或其他查实的质疑,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签订地价评估委托合同。
本次地价评估机构遴选结果适用周期为截止发布公告之日起三年。按照遴选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遴选确定的8家单位开展黄冈城区2016-2019年地价评估,2015年遴选的地价评估机构自动失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黄冈市国土资源局(黄州大道27号)308室
联系人:张乐敏
联系电话:15827229400
监督单位:黄冈市
监督电话:0713-8362039
黄冈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1日
附件一
黄冈市区遴选地价评估机构申请表
申请企业 | | 企业法人代表 | |
注册资金 | | 法人机构代码 | |
邮箱 | | 电话 | |
企业地址 | | 评估机构资质等级 | |
申请类型(可多选) | 招拍挂类() 工业类() 协议出让类() |
公司简介及申请意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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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我公司郑重承诺: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真实、准确地提供企业及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并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地价评估任务,独立完成评估工作,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估价结果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企业及法人代表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