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港田镇港区盘塘作业区散货码头工程监理武穴港田镇港区盘塘作业区散货码头工程监理(HBHG-202203SY-002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HG-202203SY-00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穴港田镇港区盘塘作业区散货码头工程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021年10月19日备案颁发的《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017-421182-55-03-10667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穴港航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武穴港航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武穴市,长江中游鲤鱼山水道中段的左岸一侧,下游距吴淞口航道里程约849.5km
建设规模:新建4个5000吨级散货出口泊位及相应的配套设施,中高水位兼顾1万吨级船舶靠泊作业,码头岸线长度560m,年设计吞吐量1800万吨。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配合设计开展工作、采购、施工及保修、后评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内容有: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产后评全过程控制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460日历天,其中自合同签订完成并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保修期结束之日止。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相关服务期 730 日历天。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38288.04 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8月03日至2022年08月0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穴港航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穴市玉湖路34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吴小华
联系人:
陈迪创、闫晓毅
电话:
0713-6390299
电话:
027-87899022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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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2年08月02日
附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2019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显示投标人每年净利润大于0

注: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成立时间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71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至少承担过1项河港5000吨级及以上高桩码头,或1项海港5万吨级及以上高桩(桩基)码头监理工作。

注:1、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水运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0年度水运建设市场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hbcxpt.cn)中被列入‘黑名单’。

注: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全国水运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以在交通运输部(http://www.mot.gov.cn/)《关于公布2020年度全国水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查询到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网站查询记录。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持有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

注: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拟担任本项目监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附上缴纳社保费用(不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六个月)的证明文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证明文件将被认为无效。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港航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

1

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持有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试验检测工程师

1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

监理员

4

具有监理员培训证书。

注:投标人应提供以上人员的有效身份证、监理工程师证书、相关岗位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拟担任本项目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附上缴纳社保费用(不少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六个月)的证明文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证明文件将被认为无效。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