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西站站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黄冈西站站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HBHG-202112SZ-026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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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HG-202112SZ-026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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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黄冈西站站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批[2021]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黄冈市四达路以东、城际铁路南侧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7072㎡,其中地上2335㎡,地下14737㎡(包含既有地下社会车库改造600m2,社会车停车库及进出车道 8084m2,人行换乘厅与上客区3216m2,出租车蓄车上客区3437m2)。 其他:建设内容包括:(1)既有站前广场改扩建:包括广场景观改造、公交车首末站迁改,新建垃圾中转站及地面出入口等;(2)既有四达路改造、新建站前落客车道及单向离站道路等;(3)新建枢纽综合管理服务楼;(4)既有地下车库改造工程与新建地下室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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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黄冈西站站区改造工程的勘察、设计(包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工作:(1)勘察服务: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等。依据国家、湖北省等现行的工程勘察技术标准与实施(作业)规范,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详勘)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含编制地质勘察报告、外业见证、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全部勘察工作,以及编制能通过招标人委托的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对建筑物地基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对地基设计、地基处理、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等具体方案作出论证及建议,为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为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后续配合服务等。(2)设计服务:投标人按照建安工程费结算封顶价进行限额设计,并按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预算编制、深基坑支护设计)、该项目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主导完成施工图阶段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包含相关市政配套道路工程、地面车场、人行交通广场、绿地、雨棚、地下工程、地下管网及其他附属设施等,以上设计文件含修改、调整和完善(含所有专业的深化设计,不得要求发包人进行任何深化设计)。所有设计内容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政府相关文件及政府批复的用地规划许可证所含设计条件的所有要求。施工图设计应契合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发包人要求特征描述,同时满足相关行业设计标准、验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的主要材料、设备性能指标。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经过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投标人还需负责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所有试验、检测等。具体按照该项目实际要求执行,以上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招标人使用需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4)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5)其他服务:中标人须提供建设工程报建所需工程图纸并负责办理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人防、环保、消防、绿化、防雷、规划、档案验收及综合验收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6)其他要求:本项目是交钥匙工程,中标人须做好因工程建设而必须的各类现场协调及交通疏导工作,对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危大工程、防洪评价、环评等事项,中标人须提前做好准备资料,做好专家论证工作,通过后方可实施;对需要公开采购或询价的材料、设备,中标人须将采购或询价方案报造价监管、监理单位审核后,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效果图、安装大样图,涉及绿化效果、人行道铺装、路灯及高杆灯选型、交通划线及交通组织、重要交叉口、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建筑室内外装修效果(如有)、钢结构安装大样等,需要提交安装效果图、安装大样图,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中标人应当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验收通过后,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具体工作内容由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编制详细的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报造价监管、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已明确或虽未明确但已隐含在内的工作内容都必须充分考虑。投标人须针对招标人需求及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所有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总体上以切合现场实际、满足使用和技术要求为原则,并体现在报价中。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2-20 合同估算价:25776.1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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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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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或以上(原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单位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5)项目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须为施工企业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6)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
2)投标人用于投标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000万元。
(7)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最多只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设计、施工各一家,设计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应满足3.1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分工及职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甲方今后的工程进度款等资金拨付对象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对项目的设计、总体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等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联合体成员应服从其工作分配和管理。但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⑤项目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牵头人,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各专业负责人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组人员须来自联合体中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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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2月11日至2021年12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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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1月0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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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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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评标办法 |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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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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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